两部门负责人就《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的决定》答记者问
2020年6月1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了《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的决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3号,下称《决定》)。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装备工业一司负责人就《决定》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积分办法》发布以来实施情况如何?为什么要开展此次修改工作? 答:为促进汽车产业节能减排、绿色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海
工信部将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
《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20年4月2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第15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审议同意,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 苗 圩 财政部部长 刘 昆 商务部部长 钟 山 海关总署署长 倪岳峰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长 肖亚庆 2020年6月15日 关于修改《乘用车
2021-2023年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修改为14%、16%、18%
6月15日,工信部发布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的决定。此次修改明确了2021-2023年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分别为14%、16%、18%。该积分比例是在统筹考虑行业正负积分基本平衡、满足第五阶段油耗标准和实现既定产业发展目标的基础上,综合测算得出的。 6月15日,工信部发布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的决定。此次修改明
工信部发布关于《焦化行业规范条件》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快焦化行业转型升级,促进焦化行业技术进步,提升资源综合利用率和节能环保水平,推动焦化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制定《焦化行业规范条件》,现予以公告。 为促进焦化行业高质量发展,引导和规范焦化企业生产经营,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标准规范,制定本规范条件。本规范条件是鼓励和引导行业技术进步和规范发展的引导性文件,不具有行政审批的前置性和强制性。 一、总则 (一
工信部发布关于《焦化行业规范条件》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快焦化行业转型升级,促进焦化行业技术进步,提升资源综合利用率和节能环保水平,推动焦化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制定《焦化行业规范条件》,现予以公告。 为促进焦化行业高质量发展,引导和规范焦化企业生产经营,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标准规范,制定本规范条件。本规范条件是鼓励和引导行业技术进步和规范发展的引导性文件,不具有行政审批的前置性和强制性。 一、总则 (一
工信部要求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动力电池供应商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6月8日,工信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在网站上发布通知,要求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动力电池供应商对生产的新能源汽车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企业监测平台应当落实7×24小时全天值班制度,设置故障处理联系人。对出现3级故障报警的车辆,应及时通知用户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并将处理结果在1日内反馈地方和国家监管平台。对1日内连续出现多次3级故障报警的车辆,应安排开展安全检查,并将处理结果于5日内反馈地方和国家监
工信部要求新能源汽车生企及动力电池供应商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6月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发布《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请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动力电池供应商重点对已售车辆、库存车辆的防水保护、高压线束、车辆碰撞、车载动力电池、车载充电装置、电池箱、机械部件和易损件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采取有效技术手段,降低车辆起火风险。对于监测平台出现3级报警故障、动力电池故障较多、6个月及以上未行驶或收到风险提示的车辆应进行1
工信部公示2019年乘用车企业“双积分”成绩
4月10日,工信部公示关于2019年度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情况。 在119家国内乘用车企方面,70家企业获得新能源汽车正积分,20家车企新能源汽车积分为零,29家企业新能源汽车积分为负。其中比亚迪汽车获得新能源汽车积分最多达478587分,一汽大众产生的新能源汽车负积分最多达-145274分。 在27家进口乘用车企方面,6家车企获得新能源汽车正积分,其中特斯拉获得新能源
工信部公示2019年乘用车企“双积分”成绩 69家企业获新能源车正积分
在119家国内乘用车企方面,69家企业获得新能源汽车正积分,17家车企新能源汽车积分为0,27家企业新能源汽车积分为负。其中比亚迪汽车获得新能源汽车积分最多,达478587分;一汽大众产生的新能源汽车负积分最多,达-145274分。 4月10日,按照《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市场监管总局令 第44号)要求,将企业递交的201
工信部进一步放宽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门槛
4月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关于修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的通知。准入管理规定的修订进一步降低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门槛。 自《准入规定》2017年发布实施以来,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能力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有效提升,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取得积极进展。随着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化,为更好适应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需要,进一步放宽准入门槛,激发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