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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市场信息披露基本规则》的通知 国能发监管〔202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天津、内蒙古、辽宁、上海、重庆、四川、甘肃、广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各相关发电企业、电力交
福建能源监管办积极按照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部署,建立工作机制,全面完成福建省2024年首批绿证核发数据全量校核工作。 一是统一认识,深刻理解绿证核发数据全量校核工作的重要意义。第一时间与福建省发改委、国网福建省电力公司和福建电力交易中心进行对接,召开绿证核发数据全量校核工作推进协调会,传达北京绿证核发工作推进会和培训会有关精神和要求,对绿证申请数据审核流程和工作安排进行了说明。各方达成全力协作、高效
2月4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市场中长期交易有关事宜的通知》。 《通知》指出,电网企业应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明确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含用电、发电)和虚拟电厂、市场化运作的光热项目等新兴主体发电、购电模式,尽快研究源网荷储一体化用电主体、工业园区绿色供电项目主体、风光制氢项目主体等自平衡调度运行机制,推动市场管理委员会研究提出新兴主体购网和上网电量参与电力市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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