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南存辉:建议延长2019年光伏竞价电站并网期限
5月21日下午3点,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开幕,推迟两个多月的2020年全国两会正式开启。
全国政协委员、正泰集团董事长南存辉带着14份提案参加今年两会。
在《关于延长2019年光伏竞价电站并网期限的提案》中,南存辉建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相关部门酌情考虑疫情对光伏并网项目的影响,合理给予并网时间和补贴政策上的政策倾斜。
南存辉建议2019年竞价项目延期一个季度,给予项目更加充分的建设时间,保证项目的并网率和国内市场规模,增强企业对竞价项目的建设信心。
根据2019年光伏发电管理办法要求,对逾期未建成并网项目,每逾期一个季度并网电价补贴降低0.01元/千瓦时,在申报投产所在季度后两个季度内仍未建成并网的,取消项目补贴资格。
按照当前政策,如不能在6月30日前并网,企业将失去省补和国补的资格。
南存辉认为,在疫情抑制海外市场需求的背景下,国内需求的拉动显得尤为重要。目前相关部门还未出台除湖北外其他疫情严重地区(如温州)竞价项目并网延期的政策。
这将对今年国内光伏市场需求及光伏企业经营状况产生较大影响。在无补贴支撑的情况下,预计全国将有6GW左右的项目选择放弃建设,大批光伏企业将面临库存积压、利润下滑的风险,甚至被迫停产,不利于行业的平稳发展。
此外,南存辉还建议,2020年之前经审核已纳入补贴目录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应该遵循前期政策的延续性,不应按新设立的“合理利用小时数”核定中央财政补贴额度。
对于采用跟踪系统,超配技术,储能等新技术新应用的项目,他建议按照技术类型乘以相应系数适当提高合理利用小时数,以促进光伏行业技术进步。根据各省市实际光照资源情况,对光照资源区重新划分,或对部分省市单独核定 “合理利用小时数”,避免部分资源区内电站收益大幅降低,影响市场稳定。
正泰集团近年在户用光伏相关标准的建立方面进行了大量研究。
2020年1月20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三部委印发《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经审核纳入补贴目录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按合理利用小时数核定中央财政补贴额度。
由于目前仍未有相关的细则出台,尚未明确“合理利用小时数”如何核算。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在核定电价时,Ⅰ、Ⅱ、Ⅲ类资源区年等效利用小时数大约为1500小时、1300小时和1100小时。
如果参照此方案核定“合理利用小时数”,光伏电站的总收益可能缩水10%以上。三类资源区中山东、河南、山西等地的光照资源分布不均匀,如果统一按1100小时获取国家补贴,投资者的收益将大打折扣,不利于行业长期发展。
南存辉认为,按照目前合理利用小时数的政策设想,只有合理利用小时数之内的电量才可以拿到补贴,之外的多发电量只能拿到相应的脱硫煤标杆电价,这意味着使用高效技术的电站收益将严重打折,不利于双面双玻组件、跟踪系统等新技术的推广和普及,技术领先的产品销量将会大打折扣,也将严重打击企业研发新技术、新产品的积极性,最后导致劣币驱逐良币。
除此之外,光伏电站的交易也将随之受到影响,重新测算收益率情况、重新定价将给已经被补贴拖欠所累的光伏投资商带来更为沉重的负担。
南存辉在光伏领域的第三个提案建议是,对于平价光伏项目按照并网当年脱硫煤电价签署20年购电协议。禁止地方政府在平价光伏项目上增收额外任何形式的税费,保障光伏行业稳定健康发展。
南存辉认为,2020年1月1日起,国内将取消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将标杆上网电价机制改为“基准价+上下浮动”的市场化机制。到“十四五”期间,平价以后的电价依据如何确定,还是全面转向竞价。完全竞价之后,用什么样的体制机制去保障价格实施。
目前国内光伏电站签订的PPA(电力采购协议),大多是一年为期。国内已经或正在申报的平价光伏项目,部分省份不仅压低了保障收购小时,还在脱硫煤电价基础上额外征收扶贫或公益费用。由于光伏是前期一次性投入,投资之后发电小时和电价的不确定性会带来负面影响。
此次,南存辉携10余份提案参加全国两会,内容涉及进一步深化减税降费政策,深化双向混改促进“国民”协同发展,降低民营企业融资成本;优化电网侧储能成本疏导机制;完善地热资源开发管理制度;推动建筑节能工作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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