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福建电力部署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相关工作
本网讯 12月29日,国网福建电力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贯彻国网公司相关工作要求和党委部署,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节日期间公司系统各项工作,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为全省人民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提供坚实保障。 一、全力以赴确保安全生产平稳 结合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针对安全管理、电网、设备、人身、消防、危化品等重点领域,集中整治安全责任不落实、风险管控不到位、隐患排查不深入、现场管控不严格等问题。加强雨雪冰冻、寒潮、大风等灾害天气和森林火灾火情的监测预警。加强特高压线路、密集输电通道、跨区跨省通道、冬季重载线路的巡视检查,落实防污闪、防覆冰、防山火、防外力破坏等措施,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全面开展线路通道清理,重点对高海拔、电厂送出通道、联络线、重要输电通道等线路及历年覆冰、“三跨”等重要区段通道两侧易覆冰倒伏的超高树竹开展专项清理。低温和大负荷时段开展专业巡视和特巡特护。加强节日保供电,制定并落实保电方案,保障春运工作用电需求。合理安排安全生产值班,加强现场安全管控,严禁放假前抢工期、赶进度。节日期间,三级作业安全风险现场应提级管控,四级及以上作业安全风险现场原则上不安排。严密监控重要业务信息系统和通信通道的运行状态,筑牢网络信息安全防线。强化负荷预测和电力电量平衡分析,保证电力有序供应。加强电网设备的运行监控,确保二次保护系统全保护运行。 二、慎终如始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 各单位要坚决落实“四早”、做到“四勤”。确保节日前后防控思想不松、防控力度不减、措施标准不降,加强预警监测与信息报告,落实常态化精准防控与应急处置。要加强出差审批管理,坚持非必要不出差,非必要不进京。加强重要生产办公场所人员管控,继续落实访客登记、体温筛查、健康码确认和动态行程卡检查等措施。加强冷链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员工应避免前往近期出现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地区出差旅行,坚决防止疫情反弹。
三、认真执行优质服务各项举措
开展用电安全隐患排查,做到“服务、通知、报告、督导”四到位。快速响应客户诉求,实施敏感诉求升级督办制,避免因服务不到位引发升级事件。畅通各种服务渠道,确保全渠道业务有序开展。加强信息系统运维支撑,确保营销各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方便客户办理各项业务。强化充电设施运行维护,确保实现“15分钟接单、45分钟到现场(偏远高速快充站2小时)、2小时无法完成处理应申请停运” 的工作要求。增强节日值班与信息报送,启动供电服务重要信息零报告。 四、从严从实狠抓党风廉政建设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高政治站位,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以钉钉子的精神抓好节日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组织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2021 年元旦前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相关通报,通过打招呼、发信号等方式加强教育提醒,落实落细风险隐患排查,坚决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和违规公款吃喝、接受宴请、收送礼品礼金、操办婚丧喜庆等问题,确保令行禁止、廉洁过节。各级纪检机构要认真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确保压力传导到底、责任落实到位、工作务实有效。要突出问题导向,通过明察暗访、拓宽举报渠道等方式加强对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做到六个“紧盯”。要坚持“一案双查”,对顶风违纪行为或因工作不力致使管辖范围内发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五、大力维护公司和谐稳定局面 做好岁末年初不稳定因素排查,全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在当地、在萌芽状态。做好节前施工费用结算、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落实各项保密措施,杜绝失密泄密事件。围绕防抗雨雪冰冻灾害保供电、元旦春节期间供电保障和优质服务工作做好专题宣传。
六、关心关爱广大干部职工群众 落实“三必贺三必访三必帮”工作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走访慰问、帮扶救助、送温暖等活动。关注一线职工实际需求,认真倾听职工呼声、真实反映职工诉求、真正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关护困难职工家庭情况,对困难家庭开展重点走访慰问。关心抗灾保电和节日坚守岗位职工,开展送慰问到岗位、送关怀到基层、送祝福到家庭。关爱劳动模范先进典型,掌握劳模工作生活需求,积极落实劳模待遇。关心边远地区干部职工,开展定期走访、现场慰问及日常关爱等活动。 七、切实强化应急值守和重大事项报告 严格落实领导外出请假报告制度和节假日行程安排报备制度、“零报告”制度、24小时行政、调度、应急等在岗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严肃工作纪律,严禁发生擅离职守、联络不畅、顶岗替班等情况。完善常态化共享协作机制,提高行政、调度、生产、应急、舆情、信息、通信值班信息共享和横向协作水平。发挥好应急前哨作用,强化和地方党委、 政府的沟通联系,增强应急处理能力。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信息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