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能源监管办全面落实国家发改委第36号令调整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办理有关事项

国家能源局 2020年10月30日 378

国家发改委第36号令发布后,河南能源监管办第一时间开展了学习研讨,特别是对新施行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的许可条件进行了专门梳理,制定了落实方案,确保在规定时间落地实施。一是及时与许可信息系统运维单位沟通根据新许可条件调整系统设置,10月11日起申请人可全面按照新许可条件填报许可申请。二是加强政策宣传,将国家发改委36号令内容及政策解读在我办官网进行转载,方便申请人了解最新政策。三是明确了新老办法过渡期间许可事项办理衔接办法。规定在36号令施行之前已提交申请且已一次性告知补正意见及进入受理节点的申请事项,按原申请条件继续办理,不需要重新填报。申报资料不满足原申请条件但满足现行申请条件的,许可机关将准予许可;在此之前已提交申请但还未一次性告知补正意见且未受理的申请事项,申请人可选择撤回作废后按现行申请条件重新提出申请,也可选择继续办理,由许可机关按最低满足新许可条件审核。四是提醒申请人勿相信不法中介的不实宣传,避免上当受骗。

10月11日以来已有53家企业按36号令规定的许可条件提交了许可申请,较去年同期增加103%,36号令“全面简化许可办理,深入落实简政放权”的主旨得到充分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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