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中央企业专职外部董事杨亚:海上风电风险管理与政策机制
2020年12月4日至6日,由中国海洋工程咨询协会海上风电分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清洁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共同主办的“2020中国海上风电工程技术大会”在北京召开。
国资委中央企业专职外部董事杨亚出席大会并发表题为“海上风电风险管理与政策机制”的主题报告。
以下为发言实录:
杨亚:大家上午好,我今天发言的题目是“海上风电风险管理与政策机制”,与我本人在2017年参加英国海上风电场的电价竞标一些体会谈一些个人的认识。
第一,全球海上风电产业发展趋势。
全球海上风电发展趋势就是两个词“容量更大”“价格更低”,这也是社会对海上风电产业的要求,总体上来看海上风电的优势在哪里?是不与人争地、利用小时数相对高、处理稳定、靠近负荷中心、可大规模开发、高质量的可再生能源,我一直认为海上风电是一个高质量的可再生能源,“更大”体现在单机容量、风场规模的更大,“更低”体现在度电成本、上网电价的更低,海上风电不仅要和化石能源煤电竞争也要和太阳能竞争,太阳能的成本在快速下降,这种过程中海上风电能够拿到多少市场份额是跟竞争力密切相关的。
全球海上风电看欧洲,欧洲海上风电已经占全球海上风电总装机的78%。欧洲的海上风电看英国,整个欧洲的能源转型已经走在全球的前列,但欧洲的能源转型很重要的一个力量就是海上风电,欧洲有三个国家是主要的能源消耗国,分别是德国、法国、英国,德国现在在海上风电是排在装机第二位,排在第一位的是英国,英国之所以能够弃煤主要是因为海上风电努力的结果,法国的能源结构还是以核电为主,欧洲这三个核心国家的能源转型取向很值得我们研究。从整个欧洲海上风电来看前六大投资商的装机容量占到50%,其中第一大海上风电的开发商就是丹麦的Orsted,丹麦在风机制造引领了全球海上风电,风机的制造商是三家,占了90%的份额,西门子、维斯塔斯这两家为主、日本维斯塔斯三家占了90%,行业集中度越来越集中。
整体来看海上风电技术不断成熟,风机单机容量、叶片长度在不断提升,目前来看已经从4MW、8MW、10MW已经向12MW,未来很可能向15MW到20MW走,欧洲海上风电资源密度比我们更好一些,风速更大也更均衡一些,所以他们走得更快,我们国家海上风电风资源和欧洲相比相对要低一个档次,所以我们如果要做到更大的风机难度也会更大。
海上风电平均发度电成本也在快速下降,过去十年下降了接近30%,但是未来下降的空间还有,到2023年、2025年全球的海上风电度电成本在5-10美分之间,
整体来看海上风电的竞争力还在于成本的下降,如何降成本?这里有两条曲线,下面的曲线是在成熟市场欧洲海上风电成本的曲线,中国新兴市场的曲线,上面蓝颜色的曲线有一个突然下降的点,这个点就在于集群式、规模化开发,只有到海上风电集群式、规模化开发成本下降的拐点才能够到来。
英国海上风电招投标机制,我本人在2017年参加了英国Moray 95万千瓦海上风电第二轮差价竞标,这个项目有四个投资人联合起来,第一个是法国EDF,第二个是葡萄牙EDP,第三个是中国三峡,第四个是日本三菱,四家投资商联合起来竞标英国Moray 95万千瓦海上风电价格。同样一个风场2015年竞标的价格没有中标,没有中标的价格是比当时中标价格只差了1英镑,到2017年中标的价格是57.5英镑/兆瓦时,按今天的汇率是0.5元人民币,这是2022年投产的风场是0.5元人民币,很重要的一点是投标前锁定成本算成死账,就在报出电价之前这个项目的成本已经锁定了90%,包括风机的采购、施工安装、海缆、升压站以及未来的运维,所有的合同都已经签订,有一个生效条件,我们如果能中标这个合同就生效往前走,如果我们不能中标这个合同就不生效,所以这个海上风电的竞标实际上是一个投资方、设计方、制造商、施工商、运维商、设备供应商共担风险的机制,而不是先确定电价再来招标,是先招标签合同再来竞标的。其中风机开发商是经过多轮招标最终选择维斯塔斯的机组,整个风机基础、电缆运维全部通过合同进行锁定,在招标的时候都有15年合同锁定的机制,在这个过程中还有一点跟我们完全不一样的就是股权多元化,建设期各投资方不并表,建成之后由四个投资人中间一家进行中标采取项目融资,这个主要是保护各家投资人的资产负债表,也就是现在做海上风电做新能源开发的电力企业资产负债率非常高,除了三峡低一点以外每一家接近80%的资产负债率,这么大海上风电的投资怎么办?建设期都不并表保护自己的资产负债表,这一点很值得我们借鉴,而且投标电价有一个价格分析模型,这个价值分析模型是按照竞标的电价倒逼设计优化和成本降低,其中很重要的一个着力点就是优化技术方案。2015年投标价格115英镑差1英镑没有中标,到2017年用57.5英镑中了标,当时报出这个电价的时候我作为三峡的代表我是不大相信你们怎么能够报出这么一个价格?结果我们经过充分的考虑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年均利用小时数从3873小时提升到4380小时,同样风资源装机的容量、装机台数由67台增加到了100台,整个的装机容量由原来的55万千瓦增加到95万千瓦,同样一块海域这些优化包括优化风机的布置,最大的水深由48m到54m,提高了风机轮毂高度由106m提高到112m,平均的风速是由9.75m到10.8m,扩大了风机运行的风速范围由原来的25m/s允许到31m/m,同时风机可利用率由95%提升到97%,我认为设计优化、技术进步是降低成本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当时我们是不大相信这件事,四家投资商反复商量。
第二,英国海上风电招投标机制。
英国海上风电招标机制有两个机制非常值得我们借鉴。
第一个机制是海上输电设施的成本由电网成,不计入海上风电的上网电价,这就是刚才南网的毕总讲出来的如何界定这个界限,海上风电由于靠近负荷中心,实际上我们输电成本大大节省了,所以海上风电输电成本应该成为电网的部分,而不是由于电源的部分,所以英国有一个机制是OFTO,这就是从海上升压站开始到电缆到陆上电缆、陆上升压站,这两个升压站一段定义为海上输电设施,这是OFTO机制,建设由海上风电开发商统一建设,两年以内向电网移交,按成本加成的原则核定海上输电的价格,这一点很值得我们来借鉴,否则海上风电的成本要降低到和光伏竞争是有很大难度的,我们可以竞争过煤电但是不一定竞争过远海的光伏。
第二个机制是差价合同机制,差价合约的机制,现在海上风电的补贴到底是由中央政府财政统筹还是由各省统筹是有不同意见的,现在海上风电很少能拿到国家补贴现金流到位,0.85元只是算了一个账在那个地方,如何解决主要是海上风电技术进步还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成本降低的速度还存在不确定性,英国的差价合约的机制中标电价和市场电价有差政府给补贴,如果未来市场电价更高了我们中标电价低了投资商要退回要返给政府,这种差价的合约第一个是便于政府的补贴更有效的使用,第二个是给市场投资人、给市场银行贷款人一个确定性的机制,如果没有这个确定性的机制各家投资方在决策的时候、董事会在决策的时候会有很多疑问,银行在提供融资的时候也会有很多的疑问,所以这种差价合约实际上是保障了基本的回报,这个机制很值得我们借鉴。
第三,借鉴与启示。
最终通过英国海上风电的竞标我个人有五个方面的见解跟各位分享。一是由政府统一规划集中审批,英国政府统一规划和集中审批是由皇家产权局,所有申请是一个窗口递交申请,政府由一个窗口进行归口,这个可以降低不确定性降低成本。二是竞争配置资源,电价政策相对稳定,差价合约相对稳定。三是海上输电设施计入电力系统过网费、计入输电的成本。四是通过全产业链优势设计降低成本。五是风险管理的前置与合约分担机制,投资的风险不能由投资商一家承担,设计、制造商、施工方、运营方根据各个阶段的合约共担风险,这才是海上风电未来一个前进的方向,我们在技术上跟西方国家跟欧洲进行对标,在政策机制、在管理机制也同样存在一个对标的过程。
以上是我的分享,谢谢各位。
(根据速记整理,未经演讲人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