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关于有序推进煤矿项目核准建设投产工作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 2021年7月2日 2747

国家能源局关于有序推进煤矿项目

核准建设投产工作的通知

国能发煤炭〔2018〕84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有关中央企业:

  2016年以来,煤炭行业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决策部署,煤炭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提升,行业面貌发生了积极变化。今后一段时期,煤炭仍然是我国的基础能源,继续核准、建设、投产一批先进产能煤矿对于保障能源稳定供应、加快煤炭行业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推进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煤炭行业高质量发展,建立健全有利于先进产能煤矿项目核准、建设、投产的工作机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序规划核准一批先进产能煤矿项目

  (一)发挥规划战略导向作用。以能源和煤炭工业发展规划为引领,以“三西”地区为中心,系统优化煤炭生产开发布局,加快建设优质产能煤矿项目。经批准的矿区总体规划是煤矿建设项目办理核准的基本依据。新建煤矿项目原则上按照规划规模一次建成投产。

  (二)坚持产能置换长效机制。继续将产能置换作为煤炭行业基本产业政策,通过市场化手段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布局优化。2019年起,煤炭产能置换的规模比例、指标折算系数及认定情形等要求仍按现有规定执行。国家能源局将会同有关方面根据能源总量和结构发展目标、中长期煤炭供需平衡、行业管理工作任务等情况,适时调整优化产能置换相关政策。强化产业政策刚性约束,各级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煤炭行业管理部门不得核准(审批)不符合产能置换等产业政策要求的煤矿项目。

  (三)及时核准具备条件煤矿项目。省级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有关规定,及时转送企业上报的煤矿项目申请报告。最大限度精简煤矿项目核准前置审批事项,充分发挥项目核准绿色通道作用。项目单位尚未取得规划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意见2项核准前置要件的,可提供限期补齐相关要件的书面承诺、先行报送核准申报材料;国家能源局对符合规划和产业政策要求的项目,提前开展委托评估等相关工作。

  二、加快推进一批已核准煤矿项目开工建设

  (一)加快办理煤矿项目开工报建审批手续。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9号),各级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煤炭行业管理部门不得在国发〔2016〕29号文明确的事项范围以外实施煤矿项目开工报建审批。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要求外,各类开工报建审批事项均不以项目核准为前置条件。支持企业同步办理各类报建审批手续,尽快达到开工建设条件。

  (二)建立报建审批手续跟踪推进机制。省级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工作台账,定期跟踪辖区内已核准煤矿项目的报建手续办理进展。对已核准超过1年、仍未开工建设的煤矿项目进行重点调度,分析报建手续办理滞后原因,督促企业及时完善相关手续。煤矿项目自核准机关作出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项目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企业应当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核准机关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向项目核准机关申请延期的,项目核准文件或同意项目变更决定自动失效。

  三、积极推动一批建成煤矿项目正式投产

  (一)规范联合试运转管理程序。煤矿项目取得采矿许可、按照设计建成后,项目单位可及时开展联合试运转。联合试运转开始前,项目建设单位应当编制工作方案报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备案。联合试运转的期限一般为1-6个月;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联合试运转、专项验收等工作的可以延期,但联合试运转总时间不超过12个月。对承担煤炭保供任务、短期内不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煤矿,已通过安全设施验收或建设单位组织安全设施验收合格的,经地方有关部门同意后,可在12个月的基础上适当延长联合试运转期限。

  (二)优化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程序。联合试运转、专项验收等工作完成后,煤矿项目建设单位或其上级企业自行组织煤矿项目竣工验收,按照有关规定申领安全生产许可等证照。各级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均不再组织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前项目单位应对照已确认的产能置换方案开展自查,确保退出产能煤矿在新增产能煤矿投产前关闭到位,并将产能置换方案落实情况与项目竣工验收情况一并报告项目所在地省级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煤炭行业管理部门。

  四、持续营造煤矿项目有序建设良好氛围

  (一)完善煤矿项目信息统计发布机制。坚持做好煤矿产能公告工作,动态反映全国及各省(区、市)煤矿开工建设、联合试运转、转入正式生产、关闭退出等变化情况,引导企业合理安排煤矿项目规划、投资、建设行为。结合2018年底煤矿产能公告工作,全面梳理各省(区、市)未纳入公告范围煤矿,按照完善建设生产手续后及时公告、作为“僵尸企业”加快出清等途径分类处理,有效减少公告以外建设生产煤矿,夯实煤炭行业管理基础。

  (二)加强上下联动、政企互动。国家能源局将借鉴已有工作经验,定期调度重大煤矿项目建设进度及相关手续办理进展,会同有关方面推动符合条件的煤矿项目加快建设。地方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勇于担当,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健全同级部门沟通机制,及时协调解决煤矿在手续办理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煤炭企业要牢固树立依法办矿理念,积极主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项目建设及手续办理条件。地方和企业在工作中涉及政策解读、调整完善等事项,请及时向国家有关部门报告。

国家能源局

2018年12月24日

国家能源局 / 调度 / 能源局 查看更多
资讯

新疆能源监管办全力做好“五一”假期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工作

今年“五一”假期时间长,企业生产经营、重大项目建设持续推进,各类风险相互交织叠加。新疆能源监管办认真贯彻落实近期国家能源局关于电力安全生产工作各项决策部署,节前印发《关于做好新疆区域2024年“五一”期间电力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督促各电力企业抗牢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推进排查整治风险隐患,强化应急值守和监测预警,严防责任失真失守失位,确保风险可控在控能控,全力保障全疆各族人民群众欢度“五一”

资讯

电力市场监管办法6月1日起施行

● 本报记者 刘杨 近日,国家发改委印发《电力市场监管办法》。5月8日,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本次修订对电力市场监管对象进行了完善,并对监管内容做出优化调整。《办法》将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 本次修订将电力市场监管对象明确为电力交易主体、电力市场运营机构和提供输配电服务的电网企业等电力市场成员,电力交易主体增加售电企业、储能企业、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同时,根据关于电力交易机构独立规范运

资讯

山西省能源局组织召开2024年分布式可再生能源试点项目评审会

据国家能源局山西监管办公室消息,4月29-30日,山西省能源局组织召开了2024年分布式可再生能源试点项目评审会,对本年度山西省11个地市和企业上报的93个、总容量348万千瓦的分布式可再生能源项目逐项开展专家评审,山西能源监管办立足职责全程进行监管。本次评审坚持分布式可再生能源不向220千伏电网反送电的原则,依托可再生能源开发潜力和配电网承载力分析测算结果,从前期可行性、接入电网方案、经济性指标

资讯

河南能源监管办开展频繁停电常态化治理和供电可靠性现场核查工作

近日,为推进频繁停电治理工作常态长效,持续提升电能质量管理水平,河南能源监管办抽取三门峡市,开展频繁停电治理“回头看”和供电质量可靠性现场核查工作。 现场核查听取了地市供电公司关于频繁停电治理和提升供电可靠性工作的情况汇报,查阅了2023年以来企业出台的相关管理文件,询问了工作人员关于优化企业内部项目立项、工程建设管理流程、建立健全供电质量问题内部协同解决机制等工作情况,以及推行“设备主人制”管理

资讯

集团公司召开“沙戈荒”地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推进会

5月9日,集团公司召开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推进会,总结经验,分析形势,研究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任务。集团公司总经理、党组副书记余兵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冯树臣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沙戈荒”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一项重大任务,清洁能源规模化发展是集团公司低碳转型发展的重要路径,各级单位要进一步提高站位,扎实推进“沙戈荒”大型风电光伏基地

资讯

Mysteel早读:5月16座高炉计划复产,黑色期货夜盘飘红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副会长骆铁军表示,从铁矿需求总量上看,虽然近年来我国粗钢表观消费量持续下降,但仍处于9亿吨以上的规模水平。近年来,受低碳转型发展需要,我国电炉炼钢发展势头加快。计划新建炼钢产能中27%为电炉,合计1.1亿吨左右。预计2035年我国电炉钢产量比例将达到30%。下一步,钢协将继续配合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委,组织行业做好“铁资源开发计划”的衔接落实工作,加快国内铁矿资源开发。 ◎据Mys

资讯

吉林启动2024年新型储能项目入库工作

4月29日,吉林省能源局发布通知,启动2024年新型储能项目入库工作。通知明确,新型储能入库项目分为示范项目和重点项目,示范项目应具备建设条件好且预计在2025年底前投产。 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新型储能是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技术和基础装备,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支撑。为进一步加快我省新型储能产业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能源发

资讯

阳光集团涉嫌内幕交易,罚款2.3亿!

因涉嫌内幕交易海润光伏股票,ST阳光(600220)控股股东面临2.3亿元的罚单。   5月7日晚,ST阳光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集团”)近日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告知书显示,阳光集团涉嫌内幕交易海润光伏股票案已由证监会调查完毕,证监会依法拟对阳光集团处以2.32亿元罚款。ST阳光表示,上述告知书涉及的拟被处罚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阳光集团,且涉及事项

资讯

西藏仅69.2%!2024年3月全国新能源并网消纳情况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号),为引导新能源理性投资、有序建设,现将2024年3月各省级区域新能源并网消纳情况公布如下。 *蒙东地区监测结果包含锡盟特高压外送配套新能源利用情况。

资讯

山西能源监管办履行监管职责 助力分布式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

4月29-30日,山西省能源局组织召开了2024年分布式可再生能源试点项目评审会,对本年度山西省11个地市和企业上报的93个、总容量348万千瓦的分布式可再生能源项目逐项开展专家评审,山西能源监管办立足职责全程进行监管。本次评审坚持分布式可再生能源不向220千伏电网反送电的原则,依托可再生能源开发潜力和配电网承载力分析测算结果,从前期可行性、接入电网方案、经济性指标等方面对申报项目进行了评分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