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新能源发电企业
致新能源发电企业
山西第七次现货试运行至今已有两月,市场总体运行平稳,417家新能源企业以“报量不报价”方式参与此次现货交易,优先参与市场出清。为拓展新能源消纳空间,山西在制定完善规则体系(目前是V8.0版)中积极探索,通过优先安排新能源发电、有效融合现货与深度调峰、试点开展源荷互动响应以及参与跨省跨区现货交易等方式,有力保障新能源消纳,新能源在4月份创出历史新高,出力达到2169万千瓦,占当时全省用电负荷的84.7%。然而,也暴露出些许问题,4月份,新能源市场化机组电能量结算均价较去年有所下降。我们在陆续收到风电、光伏等新能源主体对此次试运行的各类反响后,开展了认真细致的研究,现分享给大家,希望能为您提供一些参考。
据分析,新能源企业呈现出发电能力强时电价低、发电能力弱时电价高的情况,而政府定价、市场合约等中长期合约电量曲线与日前(实时)电量曲线又相背离,形成了在现货部分时段低价卖电、高价买电的客观结果,这是造成各企业现货期间价格偏低的直接原因。另外,新能源发电天然存在一定随机性、且无法随负荷调整等特点,需由火电企业、可调负荷侧资源等主体提供服务才能实现全额消纳目标,因此不可避免的承担了相应服务费用,进一步拉低了价格水平。
因此,为了自身的收益水平得到保障,新能源企业须充分理解中长期交易合约提前锁定收益的重要性,有计划参与省内直接交易和外送市场交易等,积极关注中长期分时段能量块交易品种推进情况并及时参与,便于更加有效调配合约电量各时段比例,进一步规避风险。
我们充分理解并考虑到各企业在参与电力市场中对公司经营的影响,近年来,持续研究新能源消纳机制及体现出绿色低碳电能的商品价值和属性的绿证、碳市场等交易品种,尤其是积极推进分时段能量块交易模式。后续,将继续探索新能源报价方式参与市场,以反映新能源企业真实的意愿和预期。
新能源发电是实现国家“碳中和、碳达峰”任务目标重要手段之一,山西在建设现货市场之初,即确立了“新能源优先”目标,通过不断优化各项机制,使得4月份现货期间新能源利用率达到了99%以上,但也反映出价格回归影响新能源收益的问题。为实现以新能源为主的新型电力系统,近年来新能源装机爆发式增长。经统计,预计2021年非市场用电量将小于600亿千瓦时,而新能源发电量将超过600亿千瓦时,此消彼长之下“促消纳、保收益”必然是未来一段时间不可回避的重大问题,需要包括新能源在内的所有主体的共同智慧,也需要我们给予市场充分的时间。随着国家政策、市场机制的不断健全完善,当前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必将找到更加合理、有效的解决方式。
(相关内容,仅供参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