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分别于3月5日和3月4日在北京开幕。其中,政府报告以及多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多次提及能源及相关关键词,我们将涉及到的报告和提案进行了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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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能源安全稳定供应和绿色低碳发展,科学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优化能源结构,实现超低排放的煤电机组超过10.5亿千瓦,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由6.5亿千瓦增至12亿千瓦以上,清洁能源消费占比由20.8%上升到25%以上。 📌五年来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推动产业向中高端迈进。严格执行环保、质量、安全等法规标准,淘汰落后产能。开展重点产业强链补链行动。启动一批产业基础再造工程。鼓励企业加快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将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扩大至全部制造业。
推动高端装备、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光伏、风电等新兴产业加快发展。 持续推进网络提速降费,发展“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用户数增加到14.5亿户。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有力促进了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7万多家。促进平台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发挥其带动就业创业、拓展消费市场、创新生产模式等作用。发展研发设计、现代物流、检验检测认证等生产性服务业。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中国制造的品质和竞争力不断提升。 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围绕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集中优质资源合力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强重要能源、矿产资源国内勘探开发和增储上产。加快传统产业和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着力提升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加快前沿技术研发和应用推广。完善现代物流体系。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提升常态化监管水平,支持平台经济发展。
推动发展方式绿色转型。 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加强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 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技术研发,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完善支持绿色发展的政策,发展循环经济,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1、侯茂丰:支持海南加快发展海上风电产业
海南省政协副主席、致公党海南省委会主委侯茂丰
🔘支持海南先行先试开发深远海风电,组织编制《深远海海上风电发展规划》,开展专属经济区及大陆架海域开发海上风电项目可行性研究,在有条件的区域布局一批海上风电基地先行先试,推动形成规模化连片开发格局。 支持海南利用海上风电的广阔市场发展海上风电装备制造业,充分利用自贸港政策,发挥国内国际双循环交汇点作用,使海南成为全国风电装备原辅料进口最便利、最快捷的地方,形成全国风电装备生产、销售的聚散地,建立国家级海上风电装备生产示范基地。 🔘支持海南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建立国际海上风电装备技术创新合作平台,并在科研立项、智能制造、首台套奖励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海南风电装备面向东南亚实现“装备出海”“技术出海”。 🔘提高硅能源产业零碳、低碳能源自给率,允许其自建光伏、风能电站,配套完善相应体制机制、政策措施,优惠减免过网费,实现自发自用,既满足增量用能需求,又不增加碳排放。 🔘鼓励光伏、风电、水电等绿电优先保障供给硅能源生产企业,真正实现绿色能源生产绿色能源的零碳循环。 1、南存辉:通过加强先进技术应用,引导光伏行业高质量发展 🔘在进一步促进先进光伏技术产品应用方面,建议在风光基地项目建设过程中倡导先进技术占据一定比例,留存10%的空间作为创新技术竞争配置要求,通过加强先进技术应用,引导光伏行业高质量发展。 🔘同时建议风光基地项目进行混改,优化商业模式,通过1+N模式,明确民营企业的参与比例,吸引更多民营企业参与风光基地竞选,激活市场活力。 🔘完善“贸易救济”机制,保障光伏企业在海外市场的合法权益; 1、曾毓群:《关于加快推进电池储能高质量发展的提案》 🔘参照核电级安全,建立以失效概率为依据的电池储能系统安全分级评估体系,并将该体系纳入到重大项目招标条件,引导电池储能迈向以“核电级安全”为标杆的高质量发展。 🔘围绕大容量高安全高可靠电池储能集成系统这一关键领域,加强电化学储能系统测试评估与实证,建设国家级电化学储能实验验证平台。 🔘加强电池储能数据的统计发布和共享。建议国家储能平台数据分级分类面向电池企业有序开放。 🔘立足国家端,加快完善政策体系。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创新各种类型的新型储能价格机制,在条件成熟时先行先试,加快推动储能产业形成稳定合理的收益空间。 🔘立足产业端,加快推动构建完整的产业链与创新链。建议围绕新型储能全产业链不同环节,支持培育一批新型储能“专精特新”企业,带动产业链上下游高水平协同发展。 🔘立足市场端,加快形成成熟的商业模式。建议加大力度支持企业探索新型储能在支撑新能源基地规模化外送、缓解电力供应压力、提升新能源就地消纳能力等应用场景中的一体化解决方案。 2022年,我国新增新能源装机1.25亿千瓦,连续3年破1亿千瓦。根据《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到2025年,我国新型储能装机容量要达到3000万千瓦以上,温枢刚委员建议。 🔘因地制宜发展新能源配储能,要以市场化方式引导各类主体投资建设,鼓励新能源基地集中配置储能,积极发展共享储能、电网侧储能、用户侧储能。 🔘同时,要加快建立“新能源+储能”一体化调度机制,推动新型储能产业科技创新,提升储能设施准入标准,确保安全可靠。要推动已出台的政策落地见效,明确储能市场定位,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形成可持续的商业模式。 1、景柱:《关于在海南大力发展氢燃料电池乘用车的议案》 🔘建议将海南纳入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对此,景柱提出了三项具体建议,包括将海南纳入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 🔘在海南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鼓励本土企业积极参与氢燃料电池乘用车全产业链的研发和生产。 🔘建议由政府统筹,整合社会资源,在海南东、西、南、北、中率先建成五个大型“绿色能源中心”,集谷电绿电充电换电、谷电绿电制氢加氢、谷电绿电储能储氢削峰填谷等多功能于一体,每座“绿色能源中 心”占地约200亩,可满足1万台新能源汽车需求,以环岛旅游公路驿站为依托,在产业链上下游打造新能源汽车产业新业态。 2、张天任:关于推进氢能产业突破发展瓶颈,加速实现全面市场化 🔘建议落实氢能产业发展规划,鼓励地方出台应用补贴,出台强有力的氢气补贴,建立人才培训和评价机制 🔘建立加氢站安全运行管理体系,以及规范涉氢应急防范和处置流程。 🔘尽快建立健全中国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和权威数据库; 🔘支持湖北打造全国碳金融中心,从制度建设和机制完善入手,扬优势、补短板,在深入探索金融服务‘双碳’战略路径上取得新的更大突破。 🔘健全碳信息强制披露制度,加快建设统一透明的碳排放管理体系。 目前,全球碳排放减排缺口依然很大,气候危机对自然生态系统和经济社会发展构成了直接威胁。中国提出“双碳”目标,既是对国际社会的庄严承诺,也是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在实现‘双碳’目标的过程中,还存在不少挑战,包括碳排放信息强制披露、碳排放核算 鉴证等制度尚未完善,缺乏稳定、长效、系统的全国性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支持等。” 🔘建立锂离子电池应用分级管理制度,推动锂离子电池应用最优化发展; 🔘从政策、舆论等各方面为各类技术路线创造平行发展的应用条件和氛围;鼓励发展安全性高、性能更好的新型动力电池,给予稳定的创新条件。 2、朱华荣:国内外应同步加快推动锂资源等矿产资源开发布局 🔘国内方面,出台相关政策,鼓励有技术实力和资金实力的企业加快国内高品质锂资源的探测和开发; 🔘国外方面,鼓励和引导国内矿产资源企业、整车企业和电池电芯企业等经营主体,通过多种方式进行海外锂矿等矿产资源战略布局与开发。 🔘将锂、钴、镍列为国家的战略储备资源,通过与国际,尤其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作,在互利互惠的基础上,推动资源所在国将上述资源作为招商引资的开发项目。 🔘引导我国相关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积极参与资源所在国开发和产业链合作,同时充分关注当地的生态与人文和谐,创造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条件。 1、李书福:《关于加快制定、实施商用车碳积分管理办法的提案》 🔘新能源皮卡优先解禁路权:即城市中与乘用车同路权,不限行;不受限牌政策影响;高速道路最高车速解禁至120公里/小时。 🔘将新能源皮卡纳入“双积分”范畴,并轨管理,积极鼓励企业升级转型。 🔘针对我国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快速发展、自动驾驶技术加速发展和落地这一趋势,推动加快智能网联汽车和自动驾驶相关立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