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能源监管办开展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四不两直”督查
派出机构动态 2020年4月30日 496
4月29日至30日,福建能源监管办分管领导带队先后赴在建的泉州220kV上曾变电站工程和厦门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开展施工安全“四不两直”现场督查。本次采用实地检查、查阅资料和询问座谈等方式,重点围绕项目业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工程参建单位在施工安全和质量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尽职履责情况,从上级文件贯彻落实、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项目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和施工现场作业安全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督查。
4月29日,督查组直接到达220kV泉州上曾变电站,查阅项目各参建单位安全管理制度机制、施工方案编制审批执行情况、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强制性条文执行、监理旁站记录及工程分包管理等文件资料,实地检查变电工程现场施工安全管理情况。4月30日到达厦门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现场,督查组一行督查了厦门抽水蓄能电站业主营地、上下库施工区域、钢筋加工厂、搅拌站等现场施工安全管理情况,向现场负责人详细了解隧洞施工技术、工程质量管理情况,并查阅了安全管理相关制度文件、各参建单位履职尽责相关记录台账。
督查组要求项目各参建单位要积极主动履职尽责,并提出四点意见:一要提升站位,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二要坚决整改,要严格按照要求积极落实问题整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三要精深管理,要从现场查问题,从管理上找原因,避免安全生产形式主义;四要完善机制,力求各部门、各单位无缝衔接,移交事项无缝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