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储运库丨2024第四周政策速递
对于储能行业而言,政策是行业发展的指南针,也是行业最为关注的领航图。自本周起,「储能之音」将以周为单位,定期汇总储能领域最新的政策动态(进入公众号菜单栏,点击政策储运库即可查看政策全文),并逐步建立起覆盖全国各省储能相关政策的政策资源库。希望借此,为行业提供最直接的行动指南与价值参考。
据「储能之音」统计,本周共出台6条行业相关政策。
一周政策速览
1
河南就分时电价机制征求意见,或被压缩至一冲一放。
2
国家能源局明确2024年要健全完善辅助服务市场机制,不断引导新型储能等新型主体参与系统调节,推动用户侧储能等新型主体进入电力市场。
3
国家能源局公示56个新型储能试点示范项目。
详情如下:
01
1月17日,重庆万州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重庆市万州区能源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通知表示:构建多元安全的能源供给体系,强化电力供应保障。积极发展能源装备产业,积极引进电化学储能,发展高性能锂离子电池、电池组件等储能电池项目,探索布局全钒液流电池、钠离子电池等先进储能电池领域。
配合推进电力体制改革,推进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化,推动储能、调峰作为参与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减轻系统调峰压力,提升清洁能源消纳能力。
电网侧储能:结合电网调峰调频需求,争取社会业主投资建设电网侧储能电站,初步计划规模10万千瓦/20万千瓦时。
用户侧储能:结合企业用电需求,鼓励企业自建或通过综合能源服务等方式建设企业储能电站。
02
1月17日,山东发改委发布关于征求《关于进一步完善绿色金融体系推动能源和产业转型的若干措施》意见的公告。
其中提出,重点支持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氢能、核能等新能源发展;促进煤炭清洁高效开发转化利用等传统能源转型;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新型储能建设;建立和完善适应高比例新能源消纳的市场机制。
积极支持节能环保、降碳增效、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领域的科技攻关项目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为大容量储能技术研发推广及二氧化碳低成本捕集利用等技术提供金融支持。
03
1月2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24年能源监管工作要点》
其中提出,探索穿透式监管方式,深入监管新能源接网困难、储能调用不合理等问题,深化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问题纠治,加强电网工程建设运营事中事后监管。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保供稳价作用。积极推动跨省跨区电力市场化交易、清洁能源交易、绿电交易,充分发挥区域内、省间资源优化配置作用,促进辅助服务资源跨省互济,加大保供期间发电机组并网运行考核力度。切实发挥需求侧参与系统调节作用,推动用户侧储能、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新型主体进入电力市场。
04
1月22日,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能源局、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广东省培育新能源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3-2025年)通知
文件明确,实施新型储能产业领跑工程。推进新能源发电配建新型储能,引导独立储能电站合理布局,大力鼓励工商业企业、产业园区等配建用户侧储能,积极推进虚拟电厂建设。
文件提出,以广州、深圳、惠州、东莞、肇庆、江门、珠海、中山为重点建设储能电池制造产业集聚区;
以佛山、韶关、江门、清远、深圳、惠州、东莞、湛江、珠海、肇庆、梅州为重点建设储能电池关键材料产业集聚区;
以广州、深圳、惠州、东莞、肇庆为重点建设储能系统集成及装备制造产业集聚区;
以珠三角为核心,韶关、汕头及深汕特别合作区为支点建设电池回收利用产业集聚区。
05
06
日前,河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显示,12月、1月、2月,高峰(含尖峰)时段16:00至24:00其中尖峰时段为12月和1月的17:00至18:00;低谷时段0:00至 6:00,其他时段为平段。
3~5月和9~11月,高峰时段16:00至24:00,低谷时段0:00至6:00和11:00至14:00,其他时段为平段。
同时,全年高峰、平段、低谷浮动比例统一调整为1.69:1:0.46,尖峰浮动比例为高峰浮动比例的1.2 倍。高峰、平段、低谷及尖峰电价由市场交易上网电价(代理购电平均上网电价)乘以峰谷浮动比例,再顺加上网环节线损费用、输配电价系统运行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构成。值得注意的是,若据此条件,河南省工商业储能的充放策略将由原先的两充两放调整至一充一放,工商业储能盈利空间被压缩。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