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用户侧储能参与避峰需求响应可享受1.5元/kWh补贴
5月19日,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广东省市场化需求响应相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明确:调整邀约发布时间,日前邀约发布时间调整为D-3日24:00前,申报截止时间调整为D-1日11:00,出清时间调整为D-1日12:00。
差异化出清价格下限。对于D-2日24:00前申报且中标的用户,日前邀约出清价格下限提高至保底价;对于D-1日申报的用户,其日前调用价格下限保持不变。保底价与珠三角五市10千伏大工业代理购电用户尖峰时段电度电价基本相当,体现尖峰时段的用电价值,暂按1.5元/千瓦时设置。
《通知》提出,灵活避峰需求响应补偿为1.5元/kWh,费用由所有需求地区电力用户按实际用电量比例分摊。需求地区是为发布白色及以上级别错峰预警信号的地市。
去年4月16日,广东印发《广东省市场化需求响应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细则》明确,响应资源指大用户直属或负荷聚合商代理的具备负荷调节能力的资源,包括传统高载能工业负荷、工商业可中断负荷、用户侧储能、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分布式发电、智慧用电设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