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院长贾康:新能源产业需要双轨制的金融体系
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售电与综合能源服务分会)、中国国际商会、中国海洋工程咨询协会海上风电分会联合主办的“2020中国新能源高峰论坛”于2020年9月6日-8日在盐城召开。能见App全程图文直播。
全国政协委员和政协经济委员会委员、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院长贾康出席资本市场分论坛,并发表题为《新能源产业发展与“有效投融资”机制》的主旨演讲。以下为发言全文:
贾康:尊敬的曹市长,各位到会的领导,尊敬的参加会议的各位专家、各位嘉宾、各位朋友,大家好!很荣幸有这个交流的机会。
先做一个小的更正,刚才主持人说我有十多年的研究工作经验,那是二十多年前网上的用语了,我现在有三十多年的研究工作经验,顺便活跃一下气氛,说明信息的变化往往也给大家带来一个误区。您说的十多年工作经验在网上一点开就是这样一条消息。
我发言的题目谈一下怎么认识新能源产业发展和有效投融资的机制。
新能源这个概念是讲绿色能源、可再生能源,这个产业的发展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中国的基本国情,本土资源禀赋决定是以煤为主,它所形成环境污染因素的制约必须以新能源充分发展来加以化解。若干年前,中国基础能源70%以上来自于煤,我们用的电能最主要的部分就是用煤发出的火电。经过这么多年的努力,现在差不多60%基础能源仍然是来自于煤,一大半仍然来自于火电。煤的应用在清洁利用概念之上是难度最高的,全球也没有我们可以去仿效和借鉴的成功经验,欧美非常明确已经或即将将煤排除出发电能源的领域。中国别无选择,我们必须是先在制约的基本国情条件之下既有力使煤的利用清洁化,同时又要重视发展新能源,将其发展潜力充分释放出来。
江苏和盐城高度重视这个发展重点,这样一种工作重点的把握是地方政府所在辖区的创新升级的发展和国家的战略形成紧密结合,我来了以后,进一步感受到了,这次看到的盐城和几年前形成的盐城印象又大不相同,那个时候就看到盐城是在超常规发展,崛起为原来所说的沿海地区由洼地变为增长极区域的一个发展进程,现在更是已经有了明确的盐城在新能源和相关产业集群发展中间崛起成为有特色的绿色发展、升级发展、增长极发展前景,令人鼓舞。当然还要解决一系列问题。
当前面临整个局面称得上是复杂而严峻,国内外各种矛盾交织在一起,2010年以后中国经济增长速度是一路下行,中央在开始强调稳中求进、扩大内需、认识适应和引领新常态之后,最新的表述是要更为侧重内循环为主的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形成,在这个新发展格局里,当然要使我们的消费潜力充分释放,但是我始终强调可持续的消费潜力释放一定是要有它作为前置环节的有效投融资方面的大手笔。中国的发展一定要追求超常规发展,哪怕是中高速在全球来看大国经济体里它仍然是高速,没有这样一种超常规发展态势,中国无法完成现代化的战略目标,常规发展不解决中国现代化的问题,我们是在工业革命以后被人家远远甩在后面,改革开放以后大踏步跟上时代,现在应对严峻复杂的国内外形势,要调动国内市场巨大潜力的话,正确的顺序是统筹兼顾之后把有效投融资作为创新发展前置的引擎,有效投融资带出来后续的发展后劲,它所带出来的老百姓有就业、有收入,收入增长、社保体系更健全,而有收入以后的有钱花、敢花钱,有后面我们意愿中间消费潜力的释放,这样一种内循环顺序上一定要政府把握。所以今天资本市场讨论有效衔接投融资概念,这种积极部署和落实,当然在综合开发概念之下必然包括新能源开发项目建设,对于江苏盐城的意义非常明显,对于全局的意义更加值得加以强调。
新能源产业项目建设具有投资规模大、资金回收期长的资本密集型特点,特别需要可积极服务优化结构的投融资机制的创新。光讲筹集资金还不够,可能筹集的资金怎么用?政府的、企业的、社会民间可以调动的,合在一起,合力形成里有什么我们必须抓住的创新要点非常值得探讨。我认为在地方政府层面这种针对优化结构提高综合经济社会效益,提供支撑我们继续超常规发展的长远后劲的有效投融资所应该匹配的运行机制的基本特征必然是金融的双轨制,在双轨制概念下,有学术界的不同意见的争议,有的学者断然否定双轨制在现在阶段上存在的意义,北京大学非常有影响的林毅夫教授曾经说,中国应该取消所有的双轨制。而我的研究结果是不同意这样的论断,从金融视角来看,和产业政策、技术经济政策密切相关的新能源产业发展方面,有效投融资的商业性金融体系的加入当然是毫无异议的,但是一定不能离开政策性金融体系和商业性金融体系,相辅相成、相互呼应的一种机制创新。
说得再开阔一点,大家都关心房地产,现在所谓“两新一重”的建设里,新基建、城乡一体化的新型城镇化,以及过去已经多年在不断抓住要发展升级换代的老基建,如果说到房地产的概念,一定是中国的房地产市场需要双轨统筹,说到老百姓的住房既要有商品房,更要有解决好作为托底的保障房。整个中国放眼看去,今后很多年房地产市场这个非常重要的国民经济基础支撑领域里,一定是政策轨和市场轨双轨并行的局面,跟它匹配的金融一定是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相互呼应、协调配套的客观需要,同样在新能源建设方面,既要充分尊重市场,让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也一定要配上市场后面的政府作用,而政府作用在这里有特殊的意义,正是因为资本密集型的新能源建设有投资规模大、投资回收期长的特点,一般的商业性金融支持它的发展是力有不逮的,我们需要积极探讨怎么在商业性金融积极参加的同时,把政策性金融的机制在创新中间处理好、发展好,这是非抓不可的重点事项,在地方政府层面更是这样。
与新能源产业发展相关的金融创新要至少考虑三大要点:
第一,商业性金融领域以深化改革形成金融产品、金融机构多样化,更好服务于实体经济升级发展,商业性金融领域已经有所谓赤道原则,不讲什么政策因素注入情况下,以非强制引导性新机制,包括世界银行,包括其他国际上有影响的开发机构,都认同自愿的原则之下引导这些商业性金融机构更加强调社会责任理念来注重发展绿色金融。
第二,以地方财政为后盾,积极发展财政贴息、政策性信用担保、特定财政补贴方案、产业引导基金等较传统或较前沿的支持新能源产业和绿色经济发展的政策工具,关键要领是以风险共担、阳光化多重监督、综合绩效考评机制,使这一政策轨和商业性金融市场轨相互协调呼应,产生乘数、放大效应,实现健康可持续的政策性资金、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杠杆式放大的健康运行状态。上世纪90年代初组建以国家开发银行为旗舰的政策性金融机构,以后有国家和地方大量的发展,前些年潜规则强制替代明规则的地方层面出现的至少数以千计地方融资平台,都做的是政策性融资,按照地方政府发展战略的客观需要,有浓厚而政策倾斜性支持特定行业、特定项目更快的发展,但这里的挑战是如果处理不好,那么客观上会造成涉租、寻租等一系列现象,我们必须强调阳光化、风险共担、多重监督、综合绩效考评,这方面已经有一系列从十八大到十九大中央的指导精神。
地方政府在这方面有很多值得总结的经验,非常值得我们进一步往前推进创新,向前发展。
第三,以PPP创新机制支持地方辖区内新能源产业重点项目,乃至新区综合开发、打包开发、连片开发的大手笔项目。北方有北京,河北固安地方政府和民营企业华夏幸福成功连片开发、综合开法的PPP案例;南方有汕头特区,地方政府和央企中信下面的中信地产大手笔的连片开发的成功项目。我深信在江苏、在盐城今后新能源开发过程中间,无论是具体的项目还是连片开发、综合开发项目,都应该注重以PPP的方式把握机遇,政府“少花钱、多办事,会干事,干成事,不出事”而和企业一起,以“有效投融资”实现超常规发展与高水平治理业绩。
怎么认识PPP里面的债务性质,既然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不能设想政府作为合作一方,去做PPP没有债务负担,这完全不可想像,但是怎么样让债务阳光化、可控化,绩效水平提高,非常值得探讨。
今天就汇报这些初步的不成熟看法,请大家批评指正。谢谢大家!
(发言根据速记整理,未经嘉宾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