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周文辉:“无人驾驶+共享经济”有利于解决交通拥堵问题
能见APP讯:2017年1月14日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2017)在京召开。公安部交通安全研究中心副主任周文辉在“智能汽车与智能交通暨无人驾驶汽车小镇论坛”峰会上发言。他表示无人驾驶结合共享经济的发展,有利于减少交通的出行量,优化城市交通拥堵、优化秩序。并且建议无人驾驶的发展应构建一个开放共享的平台。
以下为嘉宾发言实录:
大家好!我是来自于公安部道路安全研究中心的周文辉。
在车辆这块,包括智能网联汽车这一块的主要工作跟它的职责是对应的,主要包括车辆安全标准、车辆的上牌登记、驾驶者的管理、道路的执法、交通事故的处理等等方面,我们在这些方面都给他们提供一些科研上的支撑。
从职责上来说:一、公安交管特别重视智能网联汽车的发展,因为安全、畅通和秩序是道路交通管理的目标,无人驾驶理论上能显著减少交通事故的伤亡。从现在的统计来看,交通事故的发生90%左右都是人为原因造成,如果全部是自动驾驶的话,理论上来说就是全部消除了,所以减少交通事故伤亡这一块效果是很可观的。二、我们认为它能够提供比较公平的出行机会。在古代,大家都是很公平的出行机会,大家都靠走路,谁都可以走。但是到了汽车社会以后,有一些老年人、有一些未成年人、有一些残障人士,或者其他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人,客观上说公平出行的机会被剥夺了。当然,因为无人驾驶对人的因素考虑少了,可以创造公平出行的机会。三、现在的城市拥堵比较严重,无人驾驶结合共享经济的发展,我们认为如果控制得好的话,在某些城市能减少交通的出行量,优化城市交通拥堵、优化秩序。四,从管理来说,我们现在针对道路交通管理形成了一个很完善的管理制度,但是无人驾驶确实是一个颠覆性的东西,它虽然是很小的一小部分,但是它出来以后,整个管理体系都可能需要调整,所以我们提前也做了这方面的研究,做了政策分析的储备。
已经开展的工作主要有三方面:1,国务院领导有好多的指示,包括无人驾驶测试、车管所要上测试牌照。去年以来,好多无人驾驶比赛需要发放牌照,需要进行考核。跟工信部、交通部、公安部三家参与编写了《智能网联汽车的道路测试规范》,现在基本上已经成稿了,下一步可能要征求意见。2,我们一直在密切关注国外的,尤其是美国的自动驾驶发展情况,尤其是政策和监管方面的应对。3,我们比较迫切地研究涉及到无人驾驶的事故。大家知道,美国称特斯拉事故致死一案是第一起自动驾驶致死亡案例,其实第一起案例是发生在咱们河北的邯郸,我们是详细地把那个事故案卷调过来,仔细看发生的原因,跟美国的事故处理进行了比较,然后我们商议在中国发生类似的事故,以后怎么样预防这个事故、管理上怎么加强,我们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研究。中国类似的事故,主要集中在特斯拉,发生事故的时候是汽车自动驾驶的,已经发现了五六个案例。
今天我主要介绍智能网联汽车如果在道路上使用的话涉及到的法律方面的主要问题。因为公安部门是一个执法部门,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制订出来什么法律我们就执行什么法律。现在研究,无人驾驶要发展的话,现有法律哪些地方可能需要加强和完善,我大概分为四个层面,分别是行政层面、民事层面、刑事层面、新型犯罪的预防。由于时间关系,我大概地过一下,很多时候是抛出一些问题,大家共同思考,具体答案可以共同讨论。
行政层面,可能第一个首先要面临的问题就是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无人驾驶汽车从传统汽车一直到完整的无人驾驶,它是分好多级别的,每一个级别,车辆在政府这一块登记的时候是不是应该给它标记出来?应该怎么标记?跟其他的交通参与者,怎么说明他是属于哪一个级别的。还有驾驶,怎么样的驾驶者可以驾驶哪个级别的车辆,驾驶者需要什么样的资质,要进行哪些培训?这些都是要进行研究的。第二块是已经出现好多问题,就是无人驾驶通过软件进行改装的问题,现在好多无人驾驶就通过软件后台升级,升级以后,把汽车的关键安全参数给改变掉了,最高车速等等好多安全参数。因为咱们国家跟欧洲一样是,对汽车管理实行强制认证,认证以后的汽车改来改去,如何管理也是一个难题。我想以后可能汽车就像手机一样,今天是苹果系统,明天想要安卓系统就刷掉了,刷完以后,系统的性能可能就大大地改变了,这一点怎么规范?因为它涉及到了公共安全。第三个操作规则的制订,现在无人驾驶没有操作规则,刚才说的无人驾驶因为跨了好多级别,每一个级别驾驶者应该怎么样操作?应该有一个明确的说法,特斯拉都在说明书上写清楚了,但是这个东西严格来说涉及到公共安全,不仅仅是通过一个类似于合同法一样的,仅限于双方知道。应该通过国家法律法规的显化进行规定,不然事故等状况就很难处理,国家没有法律就不好说了。第四块就是现有的管理体制可能有些问题,他闯红灯了、超速了,驾驶员说我没有操作,到底应该处罚谁呢?这是一个问题。第五块就是车辆安全标准的修订,不单是传统的车。如果是大规模使用的话,怎么样服从交警的指挥,怎么样辨识交通管理设施。还有咱们国家因为是发展中国家好多是不规范的,《交通法》里规定,山区道路,连续转弯道路限速30km/h,但是他又没有标志牌,这个无人驾驶汽车怎么样识别限速值?怎么样进行调整?以上这些问题,属于行政方面。
民事方面最主要的还是责任划分。现在的无人驾驶自身在学习迭代,它学习的目标、学习的来源可能来自于云端,可能来自于其他汽车。好多云端和其他汽车提供知识,但错误的东西也可能被习得,学完以后,比如说发生事故,这个东西应该找谁负责呢?第二个问题是管理的考验,不说了。第三个就是好多比较模糊的交通法规,到了无人驾驶这一块就要进行量化,比如以前总说的要礼让、行车距离不要太近。这个东西必须通过程序编写进去,必须量化,这也是一大挑战。
刑事方面的就稍微简单一点,比如说交通肇事罪,现在法律规定,比如死亡一人以上,这个车负主要责任以后就要判刑的。无人驾驶如果负主要责任,判谁的刑呢?刑法可能是比较严肃的,如果驾驶者没有开这个车,到底向谁追责呢?还有一个醉驾、毒驾等等,是不是完全无人驾驶醉酒就可以驾驶呢,还是怎样?新型犯罪主要涉及到暴恐、隐私和黑客,这个大家都清楚,我就不说了,暴恐其中一个就是无人机,无人机是更急迫的一个东西。
工作建议,因为这是一个很社会化的,包括很多方面的东西,建议大家构建一个开放共享的平台,大家共同来做这件事情。
由于时间有限,就说到这里,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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