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实现全产业100%绿电消费
辽矿集团配售电公司300MW风力发电项目开工
国际能源网获悉,春2月19日上午,辽矿集团配售电公司30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举行开工启动仪式。据悉,该项目总投资19亿元,一期15万千瓦今年年末并网发电,预计年发电量4.2亿度、收入1.5亿元、利润7800万元;二期15万千瓦2025年末并网发电。 辽源市市领导沈德生、程宇、李兆宇、杨光、王伟国、王军,辽矿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周玉林参加仪式。 辽矿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周玉林说,近年来,辽矿集团聚焦吉
3月15~17日,上海,绿电、绿证、CCER交易培训
关于举办绿电、绿证、CCER交易培训的通知 各企事业单位: 2021年8月底,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绿色电力交易试点工作方案的复函,绿电交易试点正式开启。截至2023年10月底,已累计达成绿电交易电量878亿千瓦时,核发绿证1.48亿个。2024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三部门发布《关于加强绿色电力证书与节能降碳政策衔接大力促进非化石能源消费的通知》,加强绿证交易与能耗双控、碳排放管理等
四川能源监管办召开2024年度厂网联席会暨电力调度与市场交易监管座谈会
2月29日,四川能源监管办组织召开2024年度厂网联席会暨电力调度与市场交易监管座谈会,国网西南分部、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四川能投集团、四川电力交易中心及省内20余家发电企业、4家售电公司等企业参加了会议。 会上,四川能源监管办传达了国家能源局2024年监管工作会议精神,通报了2024年市场监管重点工作,并对《电力市场信息披露基本规则》、《关于建立健全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价格机制的通知》等政策进行了宣
绿电、绿证、CCER交易培训来了!
关于举办绿电、绿证、CCER交易培训的通知 各企事业单位: 2021年8月底,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绿色电力交易试点工作方案的复函,绿电交易试点正式开启。截至2023年10月底,已累计达成绿电交易电量878亿千瓦时,核发绿证1.48亿个。2024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三部门发布《关于加强绿色电力证书与节能降碳政策衔接大力促进非化石能源消费的通知》,加强绿证交易与能耗双控、碳排放管理等
国家能源局市场监管司负责同志就《电力市场信息披露基本规则》答记者问
国家能源局近期印发了《电力市场信息披露基本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国家能源局市场监管司负责同志接受采访,回答记者提问。 问:《规则》印发的背景是什么? 答: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以来,国家能源局先后出台《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电力现货市场信息披露办法(暂行)》《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对电力市场信息披露工作分别提出要求,电力市场信息的公开度和透明度不断提高。随着电力体制改革深入,市场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广核集团董事长杨长利:建议将核电纳入绿色电力体系
● 本报记者 刘丽靓 3月4日,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杨长利联合其他13位全国政协委员提交的《关于将核电纳入我国绿色电力体系的提案》提出,将核电纳入绿色电力体系是实现能源消费侧和供给侧协同转型的重要举措之一,不仅为核电的绿色低碳属性提供官方证明,实现绿证对非化石能源电力的全覆盖,还能满足市场用户购买需求,充分发挥核电在全国减碳降碳中的重要作用。 为促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发挥绿
江苏能源监管办召开辅助服务市场工作交流会
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建立健全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价格机制的通知》,为进一步做好我省辅助服务市场管理工作,2月22日,江苏能源监管办组织召开了江苏辅助服务市场工作交流会。 会上,江苏能源监管办宣贯了文件精神,省电力调度控制中心介绍了江苏辅助服务市场运行情况,电网企业、发电企业、新能源企业、用户和售电公司代表就增加辅助服务市场品种,进一步挖掘系统调节资源,做好辅助服务市场与中长期市场
天津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3年市场主体注册情况
天津电力交易中心发布了2023年市场主体注册情况,其中提出,截至2023年底,在天津电力交易平台累计注册市场主体2356家,其中电网企业1家,发电企业106家,售电公司108家,直接交易用户8家,零售用户2133家。详情如下: 2023年市场主体注册情况
山东持续创新优化电力市场机制 支撑服务能源安全保障和绿色低碳转型
电力市场化改革实施以来,山东以国家电力市场建设顶层设计思路为指导,加快融入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锚定保障能源安全和推动绿色低碳转型两大目标,在遵循市场经济基本规律和电力系统运行规律的基础上,构建了“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零售”市场完整有效、协同有序的市场体系,不断创新优化电力市场机制,全面推动电力市场建设与能源结构转型协调共进。 在山东一体化电力市场设计推动下,山东电力现货市场于2021年12月
2月6日丨国家能源局发布《电力市场信息披露基本规则》
「储能之音」获悉,2月6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电力市场信息披露基本规则》(以下简称《基本规则》)。 《基本规则》所称信息披露主体包括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新型主体(独立储能等)、电网企业和市场运营机构。市场运营机构包括电力交易机构和电力调度机构。 独立储能应当披露的公众信息 (一)企业全称、企业性质、额定容量、工商注册时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股权结构、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