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丨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发布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推动新型储能示范应用引领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

储能之音 2024年3月1日 4311

储能之音获悉,2月8日,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发布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推动新型储能示范应用引领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

其中提出:

支持新型储能产业重大技术装备和核心部件实现首台(套、批)突破。对被评为国际首台装备的项目,最高按合同金额的20%比例进行支持,支持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对被评为国内首台装备的项目,最高按合同金额的10%比例进行支持,支持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

支持用户侧储能多元化发展,对具有技术先进性和产业带动性,并提供典型应用场景优质解决方案的新建用户侧储能项目(项目应于2024年-2026年投产,装机容量不低于1兆瓦时,全容量放电时长不低于2小时,年充放电次数不低于450次),由项目建设运营企业申报,经新片区管委会组织评审后按照项目装机容量规模给予200元/千瓦时的奖励支持,奖励分3年进行发放,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具体实施细则及申报方式等另行制定发布。用户侧新型储能项目原则上均应参与虚拟电厂响应,参照本市及新片区需求响应和虚拟电厂相关政策给予资金激励。配合本市相关部门,完善适应储能参与的电力市场运行调度机制支持新片区储能项目参与调峰调频、容量租赁等电力市场和调度运用。

原文如下:

关于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推动新型储能示范应用引领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管委会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临港新片区各镇、各开发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新型储能在优化城市能源结构、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中的支撑作用,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效率,推动新片区新型储能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抢占绿色低碳发展新赛道和未来能源发展新方向,结合新片区实际,特制定《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推动新型储能示范应用引领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并经2024年1月30日第2次管委会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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