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局官员:重视海上风电发展 应加强顶层设计和规划
能见App讯:2016海上风电领袖峰会于6月21日-23日在宁波举行,能见App一如既往为大家带来会议现场直播。国家海洋局海域综合管理司海底管理处处长张绍丽在致辞中强调,海洋局对海上风电的发展高度重视,下放了相关预审权限,海上风电开发建设应当全面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和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和规划,特别是充分考虑我们沿海不同地区海域资源的特点和开发利用现状。
张绍丽指出,海上风电是国家新型的、重要的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海上风电对于促进优化能源布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具有重要的意义,2009年经过国家海洋局审查,批准了中国第一个海上风电项目。截至目前,经过国务院和地方政府批准的海上风电项目,目前在沿海地区有29个,主要分布在河北、江苏、上海、浙江、福建、广东这些沿海的海域。国家海洋局负责海域使用以及海洋环境保护的管理和监督,对海上风电的发展高度重视。海洋局与能源局、各个企业都有共同的目标,那就是保障和促进海上风电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为了适应海上风电飞速发展的新形势,国家海洋局和能源局先后在2010年和2011年连续两次联合印发了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以及实施细则,规范了海上风电发展,并且以这两个文件为基础,确定了海上风电联合审查以及核准和审批的管理、海洋环境保护的相关工作的衔接机制。海洋部门在编制过程中,也积极保障海上风电行业的发展,并且在相关的海上风电规范编制和出台的过程中,给予积极的推进和保障。目前依照国务院整个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要求,国家海洋局也相应下放了预审权限。
张绍丽说,目前,所有海上风电项目,只要面积不超过700公顷,都是省一级负责,包括海洋环境影响报告的审查,切实落实了当前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的相关部署。审批权限进一步提高,促进了行业和地方经济的发展。
张绍丽指出,在下放审批权的同时,要高度关注海上风电对海域空间资源开发利用的影响。海上风电项目一般占用和影响面积比较大。整体跟其他行业用海相比,综合利用效率的水平还有待提高,另外与其他行业用海矛盾突出,最近几年来,在海上协调方面较为困难,未来可能依然存在,而且随着沿海地区对近海海域开发的不断增强,开发利用密度的不断增强,可能未来一段时间,这个用海协调难度,可能会突出还会进一步加大。为了促进海上风电行业的健康发展,促进海上空间资源的科学利用,海上风电开发建设应当全面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和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和规划,特别是充分考虑我们沿海不同地区海域资源的特点和开发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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