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阳风电董事长:《可再生能源法》为风电产业提供环境
能见App讯:9月13日,《可再生能源法》实施十周年研讨会在京举行。全国人大代表、广东明阳风电董事长张传卫在演讲中指出,《可再生能源法》为风电产业提供有利于发展的环境。
以下为演讲全文:
张传卫: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可再生能源界的朋友们,大家中午好。作为中国风电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的参与者、见证者,也是受益者,今天参加《可再生能源法》颁布实施十周年研讨会,有着格外激动的心情。甚至我们对这部法律有着一种深深的感恩之情。因为明阳风电诞生与这部法律诞生同在一年。在那个时候,明阳就像一个新生儿,面临着很多风险,也存在着很多不确定性。是《可再生能源法》给明阳提供了生长的环境。
当时在整个风力发电的业界,甚至还没有人知道明阳,也没有人看好明阳,就连我们自己也对未来产生了不少的困惑。而今天明阳已经上市,成为全球四大分析征集地制造商,我们是吃水不忘挖井人,如果没有国家制定这样一部法律,使可再生能源建设发展上升为国家意志及可再生能源提供即时有力、具体的保驾护航,很难想像明阳还有和明阳一样,从事这项事情的企业,能不能有今天,能不能生存下来能不能还有现在的成就和辉煌。
没有法律产生的巨大推力,中国风电就不可能实现登上青云的梦想。所以我今天发言还是说法律给了我们中国风电梦插上了腾飞的翅膀。我主要还是从三个方面表达我的心情。一是中国风电发展建设依靠《可再生能源法》创造了一个好的发展生态,这样有一组数据可以说明,从1990年到2015年十五年,中国风电装机才二百一十五万,而2015年一年就超过了三千万,到了今年上半年累计已经超过十五亿,从事风能研究、创新开发的科研机构、工程技术中心也过了一百所以上,风电产业园区可以说在各个地区已经成为一个亮丽点、名片。这十年能源建设最大的变化是追逐风电,市场环境的变化也是追求生态、低碳的量化。供给策主要新增装机、风电成为一个重大的版块,这一变化都与法律相关政策配套出台与落实。
当时我们从事风电十年前,可以说中国风电是一穷二白,我们装了一百二十五万左右的风机,90%都是进口的,这些定江局的风机也不好,我们国内有几家,一个是合资,有历史引进消化吸收,我们当时的几家风机厂不仅要买图纸、买技术,还要付许可费,在这个实际上不具备中国的风电发展的一个基本,这也是十年前中国风电的一个基础。我想在十年前在谈起这个法律背景,就是这部法律诞生的背景的时候说,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所面临的问题之一是国家缺乏明确的发展目标和战略高度、政策,缺乏可实施的法律制度及其相配套的法律制度,由此给可再生能源新兴技术和产业很难创造一个稳定的市场环境。
这实际上就是说,风力发电等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的主要缺乏一个分摊费用可再生能源的法规。当时有关部门也确实出了一些政策,包括电网,什么风电并网力,油可以贷款,税额优惠,事实上很难实施。再加上可再生能源发展处于初期,是大家公认的,它根本不具备发展和成长。正是在这种背景下,这部法律应运而生,后来又出台了《电力法》《环境保护法》这样一系列法律配套规章,包括地方性的一些政策与之配套。同时依据《可再生能源法》,各部委也出台了一系列的配套政策,使可再生能源真正走向一个新的发展纪元。
我们说“春江水暖鸭先知”,我们搞风电的人,最能感受到这部法律实施十年来,特别是十八大以来,近些年来国家对新能源建设的决心和力度,也确确实实感受到,也享受到了这些法规和政策的红利。十年来可再生能源与相关配套相互配套,中国风电产业已经发展成为中国可再生能源第一支柱,中国已经成为世界风能第一大国。风电产业也成为世界第一大国。这一昂扬的姿态参与构建绿色全球低碳的治理的新格局。十年风电产业行业政策主管完善,大体有三个阶段,第一个特需前置,这是初期确实起到了拉动作用。第二阶段是我们实行计划和审批制;第三阶段就是下放审批,向市场机制转换。
那么这样的一些,十年时间通过了三个阶段的发展,实际上极大的增强了可再生能源与常规能源的市场竞争能力,风电与度电成本和开发建设成本已经非常接近火电的水平。风电的电网装机在全国装机的比重也逐年提高,2015年已经达到了8.6%,第二年生产占比已经达到了3.3%,可以说中国风电已经步入了规模化和集约化的阶段,风电的十年产业生产的变化,这一直接是资本市场和金融市场的反映,这十年时间,中国从事风电开发、建设的企业超过了一百家以上,同时有五十家以上的企业在产业上下游,在国际和国内主板上市,整个封面行业十年吸收外资和社会资本及其金融资本超过上万亿,对于绿色GDP的贡献越来越大,提供超过千万个就业机会。
从企业和行业的结构上我们感到,法律风电产业带来了环境的变化,还主要体现在一个是确定的规模。十一五到十二五,包括现在确定的十三五都有一个明确的指标,而且每一个五年的时候,中间还得调高这个比例,最近还提出了配额制,这样我们确定的,到明年的时候这个风光的总装机将接近四亿,这个大的盘子,有一个那么大的盘子,市场规模就有了,全产业的活力和动力也就有了。二是有序的市场开发,从这十年第一阶段,从特需权初级阶段,到审批制的中期阶段,到后来下放到市场,就是现阶段,那么这个三个阶段使中国风电真正走向市场化与成熟化,另外在质量标准和优先收购上以及支撑下也相应形成了一系列配套措施,形成了可再生能源的生态圈。
当然我们也看到,包括刚才科技部的领导和刚才朱明司长谈到的,其实国家在创新驱动战略中也把风电、智能电网技术研发放在战略的位置,同时国家能源局和几个部门也推出了中国制造2025能源装备实施方案,把风电的大风机,海上风机以及超大容量的风机作为战略的发展方向,列入十三五规划和未来的中长期发展规划,这是中国的风电能够迅速,不仅成为装机大国,还要成为装机强国,强占全球风电制最高点。
中央九号文明确推出可再生能源发电和电网的有效衔接,也使风电作为一种可再生能源,在分布式能源以及新一轮的能源革命中的主导地位凸现出来。第二个方面是我们可以看看十年,我们究竟风电有那些成就和辉煌。那么这十年我们可以从以下方面,一个是中国已经成为最大,全球最大,增长最快、最具活力的风电市场,以《可再生能源法》和相关的法律,通过实施大基地建设,国产化率和特需权机制,以及风电标杆电价一系列的扶持政策,我国用了十年时间走过了欧美国家几十年的风电发展历程,实现了风电装机从百万到亿万的跨越。十年增长了一百倍。目前我国风电产业已经从注重量到注重质的转换,从陕北的大基地开发到中东部的开发,以及分布式风光互补的协调开发,风电装备制造商和风电开发商也从粗放式,数量扩张向提高质量,度量成本周期的方式转变。二是自主创新,培育较为完整的风电产业连,十年时间我国培育了全球最大规模的风电产业市场,一个涵盖原材料加工、零部件制造,整机制造,开发建设、技术创新、标准和检测认证体系,以及金融保险服务体系,全产业链已经形成,形成了庞大的产业集群,并且带动了智能电网及其相关电力技术的发展。在国内庞大的市场和高速增长的推动下,风电装备制造业从最初的引进、消化和国产化,到现在已经整体掌握了风电基础设计和制造技术,并拥有了一定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核心部件技术已经实现自主。
三是从引进来到走出去的转变,依托高速增长的国内市场,我们风电装备制造业能力和技术水平大幅度提升,跻身国际整机制造商行列,十年时间中国风电不仅实现了从风电技术跟随者到引领者的转变,还实现了从风电装备输入到全产业链输出的转型。截至2015年底,我国风电整机制造商已出口的风电整机超过一千台,总容量超过两百万千瓦,中国制造的风建机组已经进入主流市场,还有一个很典型的市场,埃塞俄比亚的风电场,是真正中国的基础,中国的标准,中国的涉猎和中国的承包商,随着中国新能源市场和技术制造,资本等环节得不断成熟,中国风机设备将伴随国家提出的一带一路战略构想全面进军战略市场,成为又一张亮丽的名片。四是参与国际封面行业标准的制定,初具全球话语权。十年来科研机构积极参与风电行业标准的建立,不断提升在全球风电领域的话语权。从海上风电,包括检测认证这样一系列过去都有西方主要主导的标准制订,我们已经参加进去了,有些我们还成为主要的项目召集人。
中国风电十年成就来之不易,中国新能源举世瞩目。我在全国人大发言时也谈到,在中国绿色发展已经成为主流民意和社会共识,这同时也为我们新能源革命带来了良好的环境和强大的民意支持。同时党和政府对新能源的重视前所未有,从2012年前至今,中国一直是全球清洁能源投资第一大国,新能源比重逐年加大,市场前景广阔,可谓天时地利人和,新能源革命就有了强劲的动力。三是我想谈谈绿色发展形势下,新能源法规不断的需要完善。最近三年世界新能源发生了三件标志性的事件,一是2014年全球电力新增装机容量中,可再生能源近六家,首次超过煤炭和天然气的综合,化石能源在世界工业化过程中,两百多年的龙头地位,新疆从巅峰回落,这是一个重大事件。二是2015年中国跟主要国家积极努力下,世界气候变化大会通过了历史性的《巴黎协议》。三是2016年在刚刚结束的杭州G20峰会上,习总书记再次强调,中国将坚定不移的推动绿色发展,中美两国首脑向联合国、秘书长递交了两国批准的《巴黎协定》,标志着世界新能源时代正式开始。
四年多来,我也是在人大的履职,也到了十几个省市调研,也围绕我们行业的问题,写了很多我们呼吁,包括风电开发与环境保护的问题、土地规划问题、新能源发展的一些观念上的、意识上的问题,包括地方行政文件和法律上的冲突问题。今年上半年,我们很多问题还在突出,包括限电问题,实际上真正的是从我们风电高速发展过程中的一大痛点,到现在不是得到了解决,而是越发严重。要解决这么多的发展中的问题,仍需要从法律层面上进一步明确,风电领域《可再生能源法》的地位,不仅要实现有法可依,还要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使《可再生能源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切实落到实处。
当前我们建议,法规建设上从以下方面:一是坚定实施可再生能源的配额制。我们这个行业在座的没有量是做不起来的,但是现在这个量规划的是有,事实上建设是艰难的,如果不能有强制执行力度,配额制,我们这个行业在未来的3到5年还是很艰难的。当然现在实际上也进入了新常态。所以配额制是总抓手。第二个就是要坚定的出台律政制度。这个律政制度才是一个主抓手。三是要在税法上要出台新能源,就是能源使用税法,也就是说要充分考虑资源的消耗、环境的损害、生态的效益因素,建立健全,反应资源稀缺及环境外部成本的能源产品价格体系和税收体系,充分体现可再生能源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现在我们一说,你风电太阳能,你是补贴电价,我们现在电流用不完了,你还要让我们补贴,这个很多时候都是这种错误的潜意识,观念把我们大事耽误了。好事做杂了。再就是要出台能源开发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大纲,现在很多地方政府不支持问题,事实上好多项目地方政府都在酝酿,能促进地方政府出台这个风电开发建设的负面清单,你要拿真东西出来,有法可依才行。
再就是出台行业创新驱动与发展的配套政策,要使我们这个行业的发展、创新、人才、资本和相关的保险,资本保险和金融的支持体系,要不形成的话,这个行业很难发展。这里头有一个很大的事情,我们也是上市公司,在座的也有很多是上市公司,现在由于我们这十年来,也有一个高速发展过程,一个突出现象就是,资本市场对于新能源企业上市公司不确定性,政策的可信性、法律的可执行性,就是对你的股票、你的价值可预见性没有。所以你看我们现在上市公司的市盈率很差,差到还不如人家,甚至比现在产能过剩行业的市盈率还低,就是你经常他们说一只鞋摸下来了,怎么又多了一只鞋,年底出台的政策,年初又出来了,这个政策频繁出来,就是给资本市场带来了很多恐慌、不确定,最后就是抛弃。
现在金凤在A股市盈率有13点,这个是很少有的现象,就是你世界和中国第一大,甚至前三大整机制造率,还不如人家一般的传统产业,作为战略型新兴产业,这个是有一些问题的。好在现在我们价格司,包括人大的,还有咱们各位领导已经说要完善,总体上来讲过去十年来中国新能源的发展,还是得益于法律的保护和规范,实际上未来的十年乃至更长远,中国新能源的发展仍然依赖于法律的保驾护航。作为新能源的建设者,我们能够依法办事,依法建设,在法律的轨道上实现安全发展、快速发展、可持续发展,为中国的能源安全),为惠及我们的子孙后代,做出我们义不容辞的贡献。
最后向过去十年热爱可再生能源,风险可再生能源,为可再生能源付出不懈努力的各位领导、专家和同行们致以深深的敬意,同时致以中秋节的祝福,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