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力报》:黑龙江电力:降低用电成本7.92亿元
国网黑龙江电力 2020年3月4日 379
本报讯 记者王鹏宇报道2月24日,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出台《严格执行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十项具体措施》,进一步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缓解企业经营压力,全力支持省内企业复工复产。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黑龙江电力全面落实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有序做好复工复产工作要求和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出台的降低企业用电成本8项举措,在2月9日出台《应对疫情影响助力企业复工复产12条举措》基础上,又出台了本次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将从2月1日至6月30日,减免全省非高耗能大工业和一般工商业企业电费的5%,所涉及的电费不向上游的发电企业传导,也不向征收的政府性基金分摊。
据初步测算,本次降价将惠及全省约165万余户企业,占全省工商业客户176万户的90%以上,总体可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约7.92亿元。同时,通过继续深入落实报装接电专项治理23条,明晰客户配套工程投资分界点和取消计量装置校验费、带电接火费,落实保障黑龙江自贸试验区建设20项措施,预计今年还可再降低企业办电成本7.8亿元。
信息来源:《中国电力报》3月4日头版